关于响应和落实《市文明办春节期间禁止燃放
烟花爆竹倡议书》的工作安排
各党支部:
根据市直机关工委《关于响应和落实<市文明办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>的通知》精神和2017年1月19日紧急会议要求,现将我中心贯彻落实《市文明办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支部认真落实。
一、经中心党总支研究,此项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,各支部要立即传达,并贯彻落实,使每名党员都熟知《市文明办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的内容和要求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。
二、各支部要号召全体党员模范带头响应和落实《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的相关要求,通过党员自己的模范、表率作用,引导中心全体职工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,为努力营造安全、低碳、环保、文明的节日氛围贡献力量。
三、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动员,说服引导自己的亲属、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,积极参与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之中。
四、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,各支部要督促每个党员到所在地社区,协助做好《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的宣传工作,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五、利用中心公示栏张贴《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,并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(由业健科负责),以加大对来单位就医、办事的群众和街道过路市民的宣传力度。另外,办公室负责印制《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发至中心每个科室,各科室要做好本科室职工的宣传工作。
附:《市文明办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》
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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