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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中心对市县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督导指导工作
发布者:阳泉疾病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:2021-12-22 点击:450
为加强各县(区)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管理,有效保证检测质量,使各县(区)疾控中心严格按照《WS233-20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》等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,扎实、规范提供实验室检测服务,加强质量控制。12月18日-19日,我中心疾病检验科对县(区)疾控中心PCR实验室进行全面督导指导。
中心副主任董万春、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潘雄伟及新冠核酸实验室、院感等相关专家对照《阳泉市县(区)疾控中心督导检查对照表》,通过对县疾控中心新冠实验室标准作业指导书(SOP)、生物安全组织机构、生物安全管理体系、应急预案、管理制度、菌毒种管理、建筑布局设施设备、消毒隔离、人员职业防护、废弃物处理、检验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督导指导,同时现场查看医疗废弃物暂存点、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等设施,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。
通过此次督导检查,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疾控机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,加强了实验室建设和质量控制,强化了县(区)疾控中心人员培训,规范了检测流程,为今后疫情常态化监测打下坚实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