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
阳泉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!
发布者:阳泉疾病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:2021-06-02 点击:1557

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,进入5月以来,国内安徽省合肥市、六安市,辽宁省营口市、广东省广州、深圳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疫情。基因组测序显示广州病例感染的病毒属于印度新冠病毒变异株,深圳病例感染的病毒属于英国新冠病毒变异毒株。目前两地疫情波及的范围还未确定,存在传播扩散风险。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策略,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阳泉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布温馨提示:


一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,密切关注有疫情省市发布的确诊病例行动轨迹。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,或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泉返泉人员,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,并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疫情排查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。


二、从中高风险区来泉返泉人员,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,应做好防护措施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、活动史和接触史,便于及时排查。


三、近期如无特殊需要,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。如必须前往,需向村(社区)和单位做好报备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,并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。返泉后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防控措施。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泉返泉的人员,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备相关情况。


 四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,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积极预约接种疫苗,早接种早受益。


五、广大群众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,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,养成随身携带口罩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(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;不扎堆、不聚会,倡导健康生活方式。


六、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,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,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上一篇:关于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
下一篇:暂无

Copyright (C) 2016-2019 CHINA Inc. All Rihght Reserved

版权所有: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网址:www.yqjkzx.cn 技术支持:龙采科技集团

地址:阳泉市新华东街208号    电话:0353-2297206    邮编:045000

晋ICP备17005387号-1 晋公网安备 1403020200028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