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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发布者:阳泉疾病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:2021-01-13 点击:5208

关于严格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(第12号)


春节临近,人员流动频繁,国内外、省内外疫情形势持续加剧,周边部分地区疫情变化迅速,我市面临的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。为切实扎紧扎牢我市“防输入、防扩散、防反弹”防线,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,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向全市广大群众通告如下:


一、全市范围内(包括户籍人口、常住人口、流动人口)凡近期有过河北省和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入阳泉市,第一时间要到第一落点处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主动报告,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;入住酒店人员,由酒店向所在村(社区)进行报告。如隐瞒不报或不配合工作、不履行公民责任,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。


二、自20201210日以来,有河北旅居史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基础上进行14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。自20201222日以来,高风险地区来(返)泉人员,一律实施“213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(集中隔离21天,3次核酸检测);中风险地区来(返)泉人员,一律实施“1473”隔离观察措施(集中隔离观察14天,7天居家医学观察,3次核酸检测);河北非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泉人员,一律实施“14+2”隔离观察措施(居家隔离观察14天,2次核酸检测);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,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

三、全市各交通卡口、交通场站、商店超市、酒店饭店和村口、小区以及单位设立的防疫检查点要有专人严密值班值守。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,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,问询旅居行程并进行信息登记。


四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“非必要不举办、谁举办谁负责”原则,从严控制会议、集体团拜、联欢、演出等活动。


五、全市广大群众不聚会、不聚集,非必要不外出;严禁举办和参加一切庙会、集会、庆典等聚集性活动;严格落实婚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。


六、提倡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就地过节,非必要不出行、不流动、不聚集、不返乡、不出境、不跨省。时刻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更新信息,严禁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。


七、广大群众个人出行一律佩戴口罩,特别是出入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、酒店、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不佩戴口罩者,所有场所严禁其进入。


八、重点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好主管责任,对进入重点场所内的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,查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。


九、村卫生室、社区卫生服务站、各类诊所、药店等应充分发挥“哨点”作用,严格落实信息登记,一旦发现发热患者后第一时间报告,指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,引导患者到附近发热门诊及时排查就诊。


十、广大群众前往医疗机构看病就诊时,应主动配合各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听从安排,服从管理,按照医院有关要求有序就医。


阳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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